兰州公租房申请指南(持续更新)

导语 兰州市公租房申请,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兰州公租房申请指南详见全文!

  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持更)

  一、申请条件

  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本方案执行。

  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参照本方案执行。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网络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具体条件要求:点击查看

  二、申请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

  三、所需材料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兰州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租住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7)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审家庭需提供上述(1)、(5)项及有变更的相关资料。

  (二)新就业大学生

  (1)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兰州市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7)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审家庭需提供上述(1)、(2)、(4)项及有变更的相关资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兰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等;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7)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审家庭需提供上述(1)、(2)、(3)、(5)项及有变更的相关资料。

  四、申请流程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或网络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租住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租住状况进行核查,并在其《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3)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6)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网络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可登录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注册后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请。

  (二)新就业大学生

  (1)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三)外来务工人员

  (1)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五、咨询电话

  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 电话:8519965

  七里河区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电话:2340957

  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7679346

  西固区房产管理局 电话:7532958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460736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兰州公租房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咨询电话、名单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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