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不动产证办理程序

导语 为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证“登记难”问题,城关区已全面启动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工作。

  兰州城关区不动产证办理程序

  1、并联审批

  受理的项目分派至各相关审批单位,由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实行并行办理,核算费用、提出整改方案。

  2、收缴费用

  审批完成后,通知申报单位缴纳核算出的费用及罚款。

  3、审核批准

  市化解办汇总受理项目的办理意见和结果,对涉及“证缴分离”“证改分离”“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区化解办负责追缴费用、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将审批意见转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并通知负责指导、督促申报主体向登记机构申报办理登记。

  对于并联审批后同意办理的,由市化解办将审批意见转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并通知负责指导、督促申报主体向登记机构申报办理登记。

  4、登记发证

  依据市政府批准意见或市化解办反馈结果,指导、督促申报主体向登记机构申报办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对于涉及“证缴分离”“证改分离”“一事一议”的项目,只对涉及购房人的房产部分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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