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异地商品房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兰州异地商品房想要贷款,那么什么条件下才能申请呢,要哪些材料,兰州本地宝带你了解这些信息

  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异地商品房贷款须符合: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从缴存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自然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及以上;从缴存次数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次数至少达到3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良好,可以提供申请贷款前3个月以内的近60个月征信记录符合省中心关于征信的相关规定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5.有真实的购房行为,所购房屋符合当地房地产政策,且所购房屋已取得开发商“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立项批复的在售异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签订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额的20%;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夫妻关系的,无论《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谁署名,均可由具备条件的一方申请贷款;

  7.申请人是已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申请人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的,其有稳定经济收入的父、母、子或女任意一人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8.能够提供在兰州地区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以其他房产抵押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

  9.省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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