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兰州专家教师公寓贷款指南(条件+材料+额度+流程)

导语 2018兰州专家教师公寓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额度有多少?兰州本地宝为你独家整理

  按时、足额、连续在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因使用经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审批建设的只租不售产权归单位所有的公寓,与建房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签订一年以内,并符合以下条件时,在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以住房置业担保或其他房产抵押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

  (2)从金额上界定,期间的缴存额必须足额;从缴存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自然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及以上;从缴存次数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次数已达到3次及以上;

  (3)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正常状态且未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省中心《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于缴存情况判定要点》中的其他规定。

   2.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信用良好,其近60个月征信记录符合《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适用个人征信信息暂行规定》,没有未结清住房贷款及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有真实的购房行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除专家教师公寓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夫妻关系的,无论购房合同由谁署名,均可由具备条件的一方申请贷款;

   6.申请人是已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申请人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的,其有稳定经济收入的父、母、子或女任意一人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7.提供省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8.申请人所购房屋需符合当地房地产政策;

  9.省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单位提供的基本材料

  1.《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楼盘)申报审批表》;

  2.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以上加盖单位公章);

  3.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收取复印件各1份、贷款职工花名册(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4.省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

  ◇基本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房屋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如为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官证)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3.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日前12个月的工资存折(银行卡)明细打印单(收入3000元及以上者提供);

  4.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抵押房屋共有产权人结婚证或单身承诺书原件(省中心提供,与申请人当面签订),收取复印件2份;

  5.申请人是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的,如增加共同申请人,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能证明与申请人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如户口簿能够显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关系的,可不再提供);

  6.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7.省中心出具的本中心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前37 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8.省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9.面谈记录、省中心出具的《法律责任告知书》、《承诺书》、《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期限告知书》(省中心提供,与申请人当面签订);

  10.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复印件;

  11.省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的购房材料

  1.建房单位出具的《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首套房)或40%(二套房)的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原件上的财务章);

  ◇贷款担保所需材料

  其他房产抵押贷款方式

  (1)提供用于在兰州市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抵押房屋应产权明晰并符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市场流通条件。如房屋为砖混结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则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出具用于抵押房屋的真实有效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1份;

  (3)以共有房产及他人房产抵押申请贷款的,还需提供《个人房产或共同房产担保承诺书》。

  (4)《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置业担保贷款方式

  单位需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项目准入手续;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同意为借款申请人贷款提供住房置业保证担保,并向省中心出具《担保确认书》。

  ◆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单身职工50万元,已婚职工60万元。具体金额按照申请人申请金额和下列限额标准计算:一、贷款的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的50%;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筹资款总额的70%(首套房)或50%(二套房),且不超过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三、其他房产抵押贷款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首套房)或50%(二套房);四、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1-2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不长于申请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如采用其他房产抵押贷款方式,且申请人所提供的抵押房产为砖混结构且房龄未超过20年,则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20年。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贷款。

  ◆办理流程

  其他房产抵押贷款方式办理流程:申请人在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咨询并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符合条件的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至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房产并出具真实有效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贷款受理、初审、预签《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用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面签手续→贷款复审、审批→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交件手续并取得他项权证→发放贷款

  置业担保方式下售房单位贷款项目准入及贷款办理流程:担保公司贷款项目准入并向省中心出具《担保确认书》(后附《贷款职工花名册》)及相关准入备案资料→申请人(只限《贷款职工花名册》中的职工)在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贷款受理、初审、预签《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用版)、办理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并交纳相关担保费用→贷款复审、审批→审批通过后3个月内发放贷款

  ◆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能同时贷款且任何一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贷款申请人夫妻二人累计第三次及以上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能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手续,则应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办理贷款手续的公证书原件。

  ◇同城不同缴存中心的职工,应向缴存中心申请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甘肃公积金最新政策、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指南、服务大厅地址及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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