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单位销户办理指南

导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办理条件

单位依法撤销、破产或者解散,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销户提取或者转移到其他单位缴存,单位账户内缴存职工账户余额均为零并且没有偿还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持相关证明到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手续。

办理材料

单位依法撤销、破产或解散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一式二份《住房公积金户个人账户销户清册》。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审核办理→入账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1、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联系电话:0931-4927355

2、兰州新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电话:0931-6839099

3、城关管理部业务大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电话:0931- 8730782

4、七里河管理部业务大厅(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 2313579

5、安宁管理部业务大厅(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斜对面2楼)

联系电话:0931-7650551

6、西固管理部业务大厅(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

联系电话:0931- 7588871

7、永登管理部业务大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电话:0931-6419372

8、榆中管理部业务大厅(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

联系电话:0931-5232586

9、皋兰管理部业务大厅(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电话:0931-5726928

10、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

联系电话:0931- 62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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