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导语 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兰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范围

1.参保的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计划生育项目或者生育的,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

2.按8.3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照缴费单位)参保职工,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3.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参保职工,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4.按5.7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按5.4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5.按8.3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报销标准

女职工生育项目类医疗费、计划生育项目类医疗费、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女职工产前疾病筛查费、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及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

①女职工生育项目类医疗费:女职工出院结算时只需承担超出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外的自费项目,其余费用由医院和医保部门结算。

②计划生育项目类医疗费:人工流产260元;取(放)环200元。

③女职工产前检查费:1000元。

④女职工产前疾病筛查费:160元。

参加兰州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保人员,配偶生育时,参照参保女职工支付标准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若男职工配偶已参加并享受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相关生育医疗费待遇的,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申请生育医疗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兰州市定点医院就医,需向医院医保办提交社保卡,住院生育需提交填写《个人承诺书》(医院核实后,留存原件)。

(二)申请异地生育医疗待遇报销材料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④医院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分娩或手术记录、诊断证明)。若生育时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需提供完整病历资料。

⑤异地做唐氏筛查的,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和化验报告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申请异地计划生育项目报销材料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加盖公章),住院治疗的需提供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证明);门诊治疗的需提供病历资料(B超、尿检、血检等化验单)、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

二、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待遇及产前检查费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女职工生育津贴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④实施产科生育项目或计划生育项目住院时的诊断证明。

⑤实施计划生育项目时门诊的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

⑥收费票据原件。

⑦死胎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产前检查费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④住院生育时的诊断证明。

⑤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⑥死胎需提供《死亡证明》。

三、男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④配偶住院生育时的诊断证明。

(二)申请男职工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费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④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分娩或手术记录、出院证明)。

报销流程

(一)参保女职工在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项目

1.符合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医院端直接刷卡结算

2.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人员,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津贴申报

3.符合享受产前检查费的参保人员,完成医院结报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产前检查费的申报

4.女职工孕期在兰州市进行疾病筛查项目,可在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直接结算享受报销。

以上事项合并支付的可一次性提供材料。

(二)参保女职工在异地医疗机构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项目

1.符合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医疗费申报

2.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人员,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津贴申报

3.符合享受产前检查费的参保人员,待产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产前检费的申报

4.女职工孕期在异地进行疾病筛查项目检查,需要提供筛查报告单原件及筛查时的发票原件进行申报。

以上事项合并支付的可一次性提供材料。

(三)参保男职工津贴待遇及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费的申报

1.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男职工,待护理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津贴申报

2.符合享受未参保配偶生育医疗费的人员,待参保男职工护理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医疗费申报

以上事项合并支付的可一次性提供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报销指南,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申报+发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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