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兰州新区公开选招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 兰州新区选招新区各工作部门及产业园区共计选招工作人员98人,报名时间是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1日18:00,详见全文。

  兰州新区2023年公开选招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新区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招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招计划

  新区各工作部门及产业园区共计选招工作人员98人(详见附件)。

  二、选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招范围

  1.选调人员:主要选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县处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调研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五级及以下人员。

  2.选聘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正式职工。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选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选聘人员须具有“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选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5.县处级正职及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县处级副职及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正职及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乡科级副职及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选招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招: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招程序

  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选招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1日18: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20,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2月21日18:00自动禁止考生提交或修改报名表。资格初审期间,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21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报名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业务。

  (二)资格审核

  兰州新区组织部根据选招条件,通过查阅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8:00至2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方式、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2.根据选招计划,分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从报考其他岗位愿意服从调剂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选招计划或合并选招岗位,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招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减少导致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无竞争性岗位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资格复审人员平均成绩的,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副县级岗位无笔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取得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等资料,另需其他材料的,会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一般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是否录用需依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总和确定。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招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对于无竞争性岗位,综合成绩达到考察人员平均成绩的,可进入考察环节。新区组织部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洁意见,了解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情况及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招的情形。

  (七)体检

  结合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选招人员建议名单,提请新区党工委研究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拟选招人选在兰州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选招问题且查实的,取消选招资格。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招的,由新区组织部统筹考虑各部门岗位空缺情况统一安排工作单位并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选招手续。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选招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选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选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出现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选招程序,不再作为选招人选。

  3.本次选招涉及到的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4.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后续各环节工作将视工作进度统筹安排。请及时关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有关公告,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选招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兰州新区2023年公开选招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咨询电话:0931—8258673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原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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