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招生政策最新(幼儿园+小学+初中)

导语 榆中县各学区幼儿园(班)7月10日开始,7月14日前结束;各学区小学、成功学校、衡文中学7月10日开始,7月14日前结束。

  2023榆中县义务教育招生

  幼儿园招生:

  一、幼儿园招生时间

  各学区幼儿园(班)7月10日开始,7月14日前结束。

  县城地区幼儿园8月14日、15日摸底登记,8月16日、17日审核资料,8月18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21日、22日报名。

  二、幼儿园招生范围

  1、县幼儿园招收县城社区太白路以南户籍幼儿,县第二幼儿园(不含锦墨院幼儿园)招收县城社区太白路以北户籍幼儿。

  2、城关幼儿园招收城关镇城关村、南关村、北关村户籍幼儿。

  3、县城各小区配建幼儿园,招收本小区户籍幼儿。

  4、其他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招收幼儿园(班)所在村及周边范围户籍幼儿。

  5、民办幼儿园由学区结合各乡镇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招生范围、核准招生计划后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不得跨乡镇招生。

  小学招生:

  一、小学招生时间

  各学区小学、成功学校、衡文中学7月10日开始,7月14日前结束。

  县城地区8月14日、15日摸底登记预报名,8月16日、17日审核资料,8月18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21日、22日报名。

  二、县城地区小学片区划分:点击查看详情

  三、县城地区小学招生方式

  招生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2019年秋季学期始)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各招生学校对片区内预报名的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的排序录取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和平地区小学招生方式

  和平地区各小学按照《和平学区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具体范围可查看学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家长也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时间

  农村乡镇初中7月3日开始,7月15日前结束。

  县城地区初中8月中旬开始。

  二、县城初中学校招生方式

  县城初中按照对口划拨范围内毕业小学审核上报、县教育局备案的学生名单进行招生报名。随迁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等证件,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男女各7—8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照顾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紧缺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全国劳模子女、对榆中县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县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统一安排入学。

  咨询电话:5229349(教育股,中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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